北斗启星用户注册及使用条款(用户服务条款)
一、 北斗启星网络社区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北斗启星网络社区(http://www.labedu.net )、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北京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教启星)所有, 中教启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享有对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通过注册程序阅读本服务条款并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中教启星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用户不同意服务条款的条件,则不能获得使用geneedu.com服务以及注册成为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用户的权利。
二、服务保护条款
1、 中教启星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用户必须:
(1)提供设备,包括不限于个人电脑、平板电脑、手机或其他上网装置。
(2)个人上网和支付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
2、考虑到中教启星产品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3、用户可授权中教启星向第三方透露其注册资料,否则中教启星不能公开用户的姓名、住址、出件地址、电子邮箱、账号。除非:
(1)事先获得用户明确授权后,用户要求中教启星或授权某人通过电子邮件服务或其他方式透露这些信息。
(2)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按照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中教启星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3)为了维护公众以及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合法利益。
(4)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5)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4、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有效,中教启星保留结束用户使用中教启星各项服务的权利。
用户在享用中教启星各项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中教启星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5、中教启星定义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像、图表;在广告中全部内容;中教启星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中教启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6、如果用户未遵守本服务条款的任何一项,中教启星有权利即终止提供一切服务,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的权利。
7、使用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提供的服务由用户自己承担风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中教启星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提供的服务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已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8、用户须明白,使用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提供的服务涉及到Internet服务和电信增值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电信运营商的调整、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中教启星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上传和接受阅读消息、或接发错消息,或无法实现其他通讯条件,中教启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9、用户须明白,在使用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提供的服务存在有来自任何他人的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的匿名或冒名的信息的风险,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中教启星和合作公司对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用性、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对因此导致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不得发布或诱导用户分享恶意营销和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发布非中教启星公司所属平台的账号、 二维码图、账号名称、账号链接及其他。
中教启星特别提示用户,中教启星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整的自主权, 中教启星公司拥有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中教启星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用户必须在同意本条款的前提下,中教启星才开始对用户提供服务。
四、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中教启星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作为对以上第二点个人注册资料分析的补充,中教启星正常情况下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中教启星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中教启星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的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以及其他用户上传至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的信息。
(2)遵从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产品服务程序。
(3)保持维护中教启星的商标所有权。
(4)在紧急情况下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5)中教启星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
用户在此授权中教启星可以向其电子邮箱发送商业信息。
五、 服务说明
(1)北斗启星网络社区是由中教启星提供技术支持的公益性网络交流学习平台,所有平台使用中的技术问题都可联系社区管理员为您处理。
(2)中教启星运用自己的系统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服务,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增强或调整目前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包括新产品以及新增加的服务,均无条件地适用本协议。
(3)中教启星对网络社区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不保证服务一定会满足用户的所有使用要求,但是我们会不断根据用户的要求对网络社区做调整和优化。
(1)用户账号、密码和安全
用户一旦实名制注册成功,便成为北斗启星网络社区的合法用户,审核通过后,用户可以使用自己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社区。用户应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账号的安全。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承担,中教启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用户的密码和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用户可以立即联系社区管理员对其账号进行禁用,并协助重置密码。对于用户长时间未使用的账号或者忘记密码的账号,可以联系社区管理员查询登录名并重置密码。
(3)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
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中教启星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中教启星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4)中教启星欢迎用户举报任何违反上述法律或侵犯他人权利的上传内容,一经发现违法或侵权的上传内容,中教启星将无条件删除。
(5)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1)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包含任何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 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或其他另人反感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以下简称内容)。
2)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中教启星所传送。
3)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4)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5)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6)干扰或破坏本网络社区服务或与本网络社区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网络社区使用之规定。
7)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中教启星有权自行拒绝或删除经由本网络社区提供的任何内容。用户使用上述内容,应自行承担风险。
中教启星有权利在下述情况下,对内容进行保存或披露:
1)法律程序所规定;
2)本服务使用协议规定;
3)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
4)为保护中教启星、其使用者及社会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
5)其他中教启星认为有必要的情况。
(6)对用户信息的存储和限制
中教启星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存储失败承担责任。中教启星有权判断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网络社区使用协议条款的规定,如果中教启星认为用户违背了协议条款的规定,中教启星有终止向其提供网络社区服务的权利。
当用户注册中教启星的服务时,用户须提供个人信息。中教启星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尽可能多的个性化网络服务。中教启星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北斗启星网络社区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下列情况:
1)有关法律规定或中教启星合法服务程序规定。
2)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用户及公众的权益;
3)为维护中教启星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4)其他需要公开、编辑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1)用户上载的内容是指用户在本网络社区上载或发布的视频或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等、文档、软件等。
(2)除非中教启星收到相关通知,中教启星将用户视为其在本网络社区上载或发布的内容的版权拥有人。用户在本网络社区上载或发布内容即视为其同意授予中教启星所有上述内容在全国范围内的免费、不可撤销的无限期、可转让的非独家使用权许可,中教启星有权展示、散布及推广上述内容,有权对上述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或者授权第三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
(3)因用户进行上述内容在本网络社区的上载或发布,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1)中教启星对网络社区服务及本网络社区所使用的软件受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享有相应的权利;除用户依法享有的版权内容之外,本网络社区的整体内容版权归中教启星所有。
(2)经由本网络社区传送的视频及其它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除该等视频及其它内容上载的用户所享有的版权,未经中教启星明示授权许可,其他用户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产品。
(3)用户对本网络社区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自己不得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产品。
(4)本网络社区所有设计图样以及其他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中教启星及/或其关联机构所享有的商标、标识。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5)中教启星对其专有内容、原创内容和其他通过授权取得的独占或独家内容享有完全知识产权。未经中教启星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载、传播和提供下载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中教启星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1)中教启星对于任何自本网络社区而获得的他人的信息、内容等任何资讯(以下统称“信息”),不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如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通过上述“信息”而进行任何行为,须自行甄别真伪和谨慎预防风险,否则,无论何种原因,本网络社区不对任何非与本网络社区直接发生的交易和/或行为承担任何直接、 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失和责任。
(2)中教启星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a.本网络社区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b.本网络社区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
c.用户经由本网络社区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期望。
(3)用户使用经由本网络社区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自行负担;因该使用导致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4)用户在浏览互联网时自行判断使用本网络社区的搜索或检索目录。该搜索或检索目录可能会引导用户进入到被认为具有攻击性或不适当的页面,中教启星没有义务查看检索目录所列网络社区的内容,因此,对其正确性、合法性、正当性不负任何责任。
中教启星有权在任何时候,暂时或永久地终止本网络社区服务(或任何一部分),无论是否通知。中教启星对本网络社区服务的终止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教启星公司有权基于任何理由,终止用户的账号、密码或使用本服务,或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本服务的内容,中教启星采取上述行为均不需通知,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中教启星会通过邮件服务发报消息给用户,告诉他们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情。同时, 中教启星保留对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
十三、 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本使用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由北斗启星网络社区服务器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服务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四、参与广告策划
在中教启星书面许可下用户可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各项免费服务上展示他们的产品。任何这类促销方法,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 中教启星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教启星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一部分的责任。
十五、关于北斗启星网络地理社区音视频上传服务的相关条款
(1)不得上传任何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的视频或音频内容。
(2)不得上传具有色情内容的视频或音频内容。
(3)不得上传内容低俗,格调不高的视频或音频内容。
(4)不得上传具有色情诱导性内容的视频或音频内容。
(5)不得在标题、简介和标签中出现任何具有低俗色情含义的字眼。
(6)不含有涉及版权问题的影视片段或音频片段。
十六、其他
1、 中教启星将视向用户所提供服务内容之特性,要求用户在注册中教启星提供的有关服务时,遵守特定的条件和条款;如该特定条件和条款与以上服务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已特定条件和条款为准。
2、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服务条款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问题本网站和用户都将友好协商解决。
4、以上条款的解释权归中教启星最终所有。